•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天水市环境监察支队关于麦积区非法采砂破坏环境问题信访投诉调查情况的报...

发布日期: 2017-10-30 15: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省环境监察局:

  7月26日,接到省环监局《关于严肃查处麦积区非法采砂破坏环境问题的督办通知》(甘环监信访督办〔2017〕78号)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以市整改办文件责成麦积区政府派人深入现场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投诉人反映位于麦积区佛镇马家山村的徽县华昊矿业有限公司采砂场,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关闭的部分采砂场近期又死灰复燃,夜间偷偷生产,对周边环境及居民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调查,网民博客发文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反映的采砂企业为徽县华昊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杨启奎,于2015年向麦积区水务局提出了采砂申请,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甘河采证< 天水市>字〔2014〕年2028号),规定在渭河麦积区石佛镇马家山村河段内采砂,并与马家山村委会签订了河滩地租赁合同,采砂期限1年(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14日)。2016年12月底,在全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该砂场已全面关停取缔,并拆除了采砂设备。今年7月18日—19日晚8点至凌晨4点,该砂场利用未被彻底拆除的采砂设备在原采砂点附近河道进行了偷采,共采砂约300立方米,未在耕地内偷采砂石料。该砂场采砂点未在村民饮用水水源地内,距采砂点附近的石佛镇马家山村和渭南镇王家滩村,均已实施了自来水入户工程,供水一直正常,采砂对该村供水没有影响。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以上情况,麦积区严格按照《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及时向徽县华昊矿业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行政处罚5.4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万元,现均已上交区财政。同时,督促该采砂企业彻底拆除了采砂设备,并撤离河道,全面回填了砂坑、平整了河道,恢复了河道原貌,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天水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全面落实河长制,通过落实河长制,明确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着力促进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并持续加强全市河道日常巡查力度,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促进河道环境持续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