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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环境监控中心关于2018年12月重点污染源超标处置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1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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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监局:

  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12月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名单及2018年11月处理处置情况的公告》(甘环公告〔2019〕2号),我市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出现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经调查核实,现将超标及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汇入麦积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公司在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安装了江苏汇环生产的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施,当企业原料不足时,无废水外排,设备无法采样,数据就会出现定值。同时,由于冬季寒冷,该设备采样管路容易结冰,无法采样,就会达到上限量程, 导致出现数据异常超标情况,而且两次比对监测均出现总磷、总氮比对不合格情况。针对该情况,市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天环责改字〔2018〕20号),要求更换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购置更换了美国哈希生产的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施,正在调试阶段,数据传输稳定,同时,正在筹备比对监测和验收备案工作,预计2019年1月底完成验收。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监督指导,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真实、准确。

  特此报告。

  附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天水市环境监控中心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