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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环境监控中心关于2019年4月重点污染源超标处置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5-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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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监局:

  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4月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名单及2019年3月处理处置情况的公告》(甘环公告〔2019〕 7号)公告的企业名单,现将我市2019年4月份污染源监控数据涉嫌超标的企业的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秦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因2019年3月29日至3月31日进水中含有大量高污染物指标的黑色污水,致使CASS池内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受到冲击后死亡,造成系统崩溃大量污泥解絮上浮,池面浑浊,出水质量急剧恶化。导致4月1日、5日、6日、8日-13日出口氨氮在线监测数据连续超标。企业及时上报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异常情况申报表》已上传至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对该厂下达了《秦安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改字〔2019〕12号)、《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改字〔2019〕14号)责令改正,并拟处罚人民币136000元。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秦安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厂法定代表人胡贵斌进行了约谈。后续,秦安分局将严格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突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督促完成问题整改,督促该厂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力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中心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判定及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判定工作,并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真实、准确。

  特此报告。

  附件:1.《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关于秦安县城区生活污水厂超标排放的情况说明》

  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4. 约谈记录及取证照片

  天水市环境监控中心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