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相关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健康,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分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各项环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1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对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了检查,现场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从即日起实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日报告制度;二是要制定应急预案,贮备应急物资,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准备工作;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行为,加大消毒频次,严控厂区人员和车辆进出;四是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五是要增强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规范操作,加强日常体温监测,提高医废处置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