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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7天

发布日期: 2020-01-16 15:15
信息来源: 天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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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我市去年环境质量状况。

  去年,全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5.1%,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优良天数347天,较去年增加22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3,较上一年下降6.8%。全市PM10、PM2.5 平均浓度分别为56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分别下降16.4%、11.8%。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20.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1.6毫克/立方米,较上一年上升6.7% 。臭氧平均浓度127微克/立方米,较上一年上升3.3%。

  国控断面水质状况渭河桦林、葡萄园两个国控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优,北道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与去年相比,桦林、北道桥断面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葡萄园断面水质好转。

  3个省控断面中,牛头河倪徐家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优,渭河伯阳桥、葫芦1号桥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与上一年相比,伯阳桥、倪徐家断面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葫芦河1号桥断面水质好转;天水市东部、西部、武山县以及清水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均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受水源保护区地质状况等因素影响,秦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钠超标,甘谷县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超标。张家川县水源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