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大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外贸企业给予发展资金支持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外贸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坚定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稳外贸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通过强化政策宣讲、优化服务对接、落实资金扶持等举措,全力以赴推动外贸进出口稳中向好、提质增效。对于外贸企业给予发展资金支持方面,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外贸企业资金支持方面。我局始终严格遵循国家及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商务厅相关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及时申报专项资金。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防范出口风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等领域,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助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外贸企业做好服务,推动政策落地达效,稳住全市外贸基本盘。
二是境外展会参展补贴方面。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最新政策要求,我局对参加国际性线上、线下展会、国际市场考察的外贸企业给予展位费、布展费等必要支出的事后补贴。补贴标准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限额执行,旨在降低企业“走出去”成本,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市外贸企业扩大品牌影响、拓展客户资源。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上沟通,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应,争取及时足额帮助企业申报外经贸资金。
感谢您对我市外贸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水市商务局外贸科 8215367)
天水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