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推进法治天水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的通知,于7月上旬至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督察。
督察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2020年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第三考评组反馈我市法治建设问题整改情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法治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是否存在严重问题等10项重点工作展开督察。
7月上中旬全面开展自查。全市各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自查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书面自查报告。
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开展实地督察。市委依法治市办派出4个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核查资料、检查案卷、随机抽查基层单位等方式,分别对两区五县随机抽取1个乡镇、2个部门,市委各部门、市直重点司法执法单位等23个部门进行实地督察。
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既督导工作开展和问题查纠整改,也注重发现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客观反馈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示范引领。
通过本轮法治督察,各县区、各单位部门客观认识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的差距,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建设工作政治站位,为今后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工作意识和能力,全面深入开展我市法治建设助推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