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天水市司法局官方网站!

天水市“学、述、考、督”四维聚力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5-08-12 15:14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天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头雁”效应,推动“学、述、考、督”各环节协同联动,全力构建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体系,有效提升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能力,为天水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力。

一、强化刚性约束,以“制度化”学法树牢法治思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天水建设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印发《天水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立下“硬规矩”。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法计划,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学法,每年有1.4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学率、完成率逐年上升。健全完善日常学法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巡回宣讲等活动,2024年以来组织127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209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着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动日常学法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二、完善长效机制,以“常态化”述法强化法治担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与述职、述廉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天水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述法主体、内容、形式和考核评议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分类设置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职责,以清单形式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具体化、制度化。积极拓宽述法主体范围,组织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等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同时推动述法工作向县乡拓展延伸,形成层层重视法治、抓好法治的责任体系。2024年,全市共组织1858名领导干部参加述法。在书面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专题述法、会议述法、电视述法等形式,全面检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推动述法主体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把法治建设职责铭记于心、肩负于身、践行于行。

三、夯实制度保障,以“精准化”考评激发法治动能。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天水市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天水市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考评内容、考评程序、考评方式、结果运用,着力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绩效考评指标,紧扣县区、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分县区、司法、有行政执法权部门和无行政执法权部门三个层面,差异化设置指标内容和分值权重,不断提升法治建设考评精细化水平。持续优化考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据统计等结果分析,综合评价依法治市重点工作部署、推动、落实情况,确保考得实、考得准。推动法治建设考评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不断加大法治建设考评赋分比重,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统筹协调联动,以“系统化”督察提升法治质效。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每年年初将法治督察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检考计划,与全市其他重点督查工作共同部署、一体推进。聚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明确督察目标任务,细化督察任务清单,切实提升法治督察的针对性、实效性。近三年来,市级层面先后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落实、全省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督察、专项督察。严格落实督察通报制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通报,并对个性问题以点对点的形式开具提示函、督办函,督促县区、部门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