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坚持将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作为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开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为全面深化法治天水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以制度建设为“支撑点”,切实提升备案工作规范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及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做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备案主体、备案内容、备案方式、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具体规定,并统一规范备案报告、制定说明格式,切实提升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备案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性和协同性。
以督促指导为“切入点”,切实提升备案工作主动性。日常工作中,注重对县区、部门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围绕是否配备专职人员、范围界限是否把握准确、报备时限及文本格式是否严格规范、重要决定方案是否应备尽备等方面,对备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电话商谈、制发督促函督促制定机关立行立改。加大督察督办力度,采取查询发文目录、政务公开网站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对于不报送或者不按时报送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的县区、部门要求限期补报。
以严格备案为“着力点”,切实提升备案工作实效性。认真履行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报备职责,累计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备案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24件,做到应备尽备、及时规范。建立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台账制度,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文件存档备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退回制定机关或者要求制定机关重新报送。严格报送文件内容审查,2020年以来对县区报送备案的91件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围绕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是否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等突出问进行研究评估,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以考核问效为“保障点”,切实提升备案工作严肃性。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重要内容,注重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压紧压实备案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实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连续三年向县区、市直部门(单位)通报备案工作情况,全面梳理备案工作取得成效,系统分析备案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倒逼备案工作质效提升。
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不断加强督促提醒,强化规范管理,严格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把好全面依法治市顶层设计关,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