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适时掌握政府规章实施效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天水市组织对市政府规章《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运用资料分析、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重点就《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度设计和权利义务配置、制度的可操作性、实施的情况和效果、技术规范等五方面进行量化分析,形成科学、准确、高质量的评估报告。经评估,《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实施以来成效较为明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管理、执法监管、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继续实施。
开展立法后评估,是实现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对了解掌握政府规章实施效果,分析政府规章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天水市将持续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试行)》,抓住评估关键内容,科学确定评估方法,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切实推动立法后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