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需求为抓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发挥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不断增进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公共法律服务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大局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紧盯便捷高效,服务民生全面化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实现法律服务“更高效”。紧盯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在市政务大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办理、行政复议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法律服务。二是强化点面结合,实现法律服务“更便捷”。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协调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为群众集成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形成上下贯通、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让群众近距离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功能拓展,实现法律服务“更全面”。紧盯群众服务需求,鼓励规模较大公证处通过蹲点办证、定期办证等形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服务需求。市公证处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市不动产交易中心、麦积区不动产交易中心、甘谷县、武山县设立公证便民服务点,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500余件,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二、围绕减证便民,服务群众便捷化
坚持分类指导、均衡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责。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打破编制身份束缚,通过自主招聘方式,积极引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及时补充公证队伍新鲜血液。全市新增任职公证员4名、公证员助理8名。二是精减证明材料。将办理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合同(协议)等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进行删减,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将法律关系明确、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办理,真正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三是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互联网+公证”服务,对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可网上申请、受理、提交材料等。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公证机构需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提交的材料等。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对老年人、军人、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群体,依法减免公证服务费用。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益法律服务160余件,其中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50余件,为农村群众办理各类公证80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聚焦优化服务,维护正义高效化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作用。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天水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在法律规定和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法律服务让群众满意、当事人满意。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将案件从受理审查、指派承办、案件办理、信息录入、归档要求、受援人满意度等方面细化要求,实现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畅通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法律维权通道,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咨询821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10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41.86万元。三是服务营商环境。依托“法治宣讲”“强化法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等行动,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千企调研纾困”“法治体检”等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活动50余场次,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突出规范管理,为民服务专业化
严格执行行业指导标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行业党组织,成立天水市司法鉴定行业党委和司法鉴定协会,建立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双重管理机制,提升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市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党委1个,党支部2个,实现司法鉴定行业党组织有效覆盖。二是严格规范监管。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管理,做好司法鉴定所和鉴定人员的变更登记工作,报送司法鉴定所变更登记备案1件,注销登记初审2件,司法鉴定所延续登记4人,拟新增司法鉴定人员33名,严格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