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创稳”行动启动以来,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部署,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群众所需所盼,积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主动作为,多举措发力,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持续推进“主动创稳”行动走深走实。
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631个。公共法律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好、从好到精发展;从“窗口式”法律服务,到一站式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34件,公证案件2645件,法律援助案件502件。
一、法律援助化纠纷
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主动创稳”行动为抓手,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司法公正以及彰显公平正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集中开展服务为民活动。组成“天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入景点、进社区,为群众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解答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方式及相关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二是简化流程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和《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简化法律援助程序,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完善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流程,推行法律援助“当天办”,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即将超过时效等紧急、特殊情况的援助案件和农民工讨薪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行援助制度,先行指派律师办理,减少矛盾纠纷,保障受援人得到及时援助,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公证为民暖人心
市公证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聚焦数字赋能、狠抓行动能力,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推进全市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遗嘱公证月”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办理遗嘱6件;对于年龄在80岁以上的老年人,常年全部免费办理遗嘱公证。针对涉及特困人员的《城乡分散供养人员监护协议》、涉及退伍军人的《退伍军人自主择业协议》、涉及大学生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涉及中医药《中医师承传授协议书》的公证,本年度内全部免费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费用减免公证15件。为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800余次,为行动不便的群众上门办理公证业务10余次,线上办理公证事项350余件,在甘谷、武山、两区房产交易中心设点办证200余件,前往两区五县各个单位调查核实180余次,以行动诠释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
三、司法鉴定解民忧
我市司法鉴定行业以“主动创稳”为契机,依托市司法鉴定行业协会迅速行动,全面安排部署,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制定印发《市司法鉴定行业协会“抓学习促提升 抓执行促落实 抓效能促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见行见效、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司法鉴定服务职能,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降低成本,对行动不便,居住地偏远,家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鉴定服务,真正做到了用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期间,办理涉环境保护类司法鉴定案件53件,为被鉴定人提供上门检查鉴定等服务2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230人次,免费复印案卷6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