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可行性,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科学编制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7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这是我市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连续5年面向社会公众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通告》要求,所提交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围绕《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的事项,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建议项目应当紧扣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具备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前瞻性强等特点。《通告》还就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提交方式、途径、时限等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