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司法局把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建设法治天水、平安天水、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指导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的法定职责,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基础、创品牌、促稳定,积极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一、以《人民调解法》为统揽,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以制度化促进人民调解规范化运行,以规范化保证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了学习、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落实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 “六统一”,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经过不断探索实践,一个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队伍为触角,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已逐渐建立健全。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794个,联合建立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6个,人民调解员10718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280人;专职调解员247人。
二、以矛盾排查化解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立足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密切关注热点行业领域,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社区矫正、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和“全市婚姻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两个专项行动,特别是在今年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积极开展“全市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排查全覆盖、纠纷早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任务落地落细落实。今年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直接调解、协助基层人民政府调解各类民间纠纷6019件、调解成功5873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7.5%,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以创新调解方式为突破,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天水市司法局把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了“党政牵头、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在发挥传统职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大数据”模式,找准着力点、打出组合拳,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经验做法,如:秦州区“三个五”调解法,皂郊镇“党建+1+7”的基层人民调解模式、东关街道办事处“一社三会”制度,积极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今年以来,以“一县一品牌”创建为抓手,以工作包抓机制为纽带,持续加强对县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督促指导,找准定位,精准施策,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育创建,指导秦州区完成“老王个人调解室”“于亚江个人调解室”“葛彦录个人调解室”品牌创建,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行政履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建设精品调解案例,在天水电视台《法治天水》栏目相继推出《地界之争》《司法所里的“鸡毛蒜皮”》《人民调解为人民》等专题片,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天水市司法局将紧抓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这一主线,着力打造“大调解”工作格局,指导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在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调解机制创新、矛盾纠纷预防等方面不断出新招、出实效,不断推进人民调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筑牢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基层防线,有力维护全市社会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