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司法局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线,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扫黑除恶震慑力,为依法扫黑、依法除恶、依法整治,为全县决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题宣传。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作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广泛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起到积极的作用,助力推进社会风清气正。
二是构建法治宣传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按照清水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普法进乡村”活动,联合公、检、法、民政等部门,出动警用宣传车辆,播放宣传音频,张贴“扫黑除恶 抵制高价彩礼”宣传标语,深入永清、红堡、黄门等乡镇各行政村持续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与“七五”普法有机结合。结合全县“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印制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彩页、普法教材、手提袋、纸杯、围裙、扑克、雨伞、挂历、年画等各类宣传品,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让遵纪守法成为广大群众的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
四是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成清水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宣传墙,在县城南环路建成扫黑除恶宣传专栏,营造了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良好氛围。(张建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