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天水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①研究决定园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②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园区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制定园区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办法、细则;④负责园区经济发展、经济统计分析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园区内企业依法经营,并维护其合法权益;⑤负责园区的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在园区内行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监督管理职能;⑥按照分级审批规定,审批、备案园区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统一协调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⑦负责园区的对外宣传推介、招商引资等工作;⑧负责园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群团等工作;⑨负责园区人才队伍建设,协助企业做好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等工作;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委是一级财政全额供给正县级单位,现核定编制20名。目前在职人员18名,退休人员2名。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经济发展科、招商服务科、科技管理科、宣传培训科、环境监管科和成果转化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45.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9.04万元,增长96.23%,主要原因是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当时用于给入园企业垫支归还世行贷款,债务主体责任为入园企业,故在本年度进行了年初结转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1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0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0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89万元,占44.68%;项目支出388.59万元,占55.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34.5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09.76万元,增长113.61%。主要原因是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当时用于给入园企业垫支归还世行贷款,债务主体责任为入园企业,故在本年度进行了年初结转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2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对上年度未完结的工程进行了结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07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6万元,占3.59%;卫生健康支出12.40万元,占1.78%;农林水支出636.51万元,占91.45%;住房保障支出21.08万元,占3.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7.8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9%。其中:
1. 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经预算调整后上年结转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尚未完结,资金已结转下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一人,职称为高级农艺师(正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一人,职称为高级农艺师(正高),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4.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0.91万元,支出决算为63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当时用于给入园企业垫支归还世行贷款,债务主体责任为入园企业,故在本年度进行了年初结转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按上一年9月份月工资额进行核定,实际缴费基数为每月应发工资总额,由于人员工资调标,导致两个缴费基数存在差额,实际缴费金额比预算略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2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一人,职称为高级农艺师(正高),导致五险一金的缴费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均略有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77.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培训减少,压减了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通勤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9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1.31%。对2023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本年度资金未拨付,项目未实施)。组织对“林业贷款贴息”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度资金未拨付,项目未实施外,其他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林业贷款贴息”、“2023年林业贷款贴息”、“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全额拨付天水洁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2023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全额拨付天水洁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3.“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执行数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按月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务工资,无拖欠,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种植大棚正常生产。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林业贷款贴息”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万元。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项):反映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