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天水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制订园区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办法、细则;根据三阳川总体规划和全市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内投资项目的综合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园区内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园区水、电、路、暖、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园区高新技术的引进、示范,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申报、成果转化推广,协调指导县区产业园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园区及县区产业园综合统计工作,建设信息平台,收集、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园区的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具体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产业发展部、招商引资部、科技协作部、信息服务部和环境监管部六个机构。
(二)公益性事业单位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正县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编制17人,实有17人,退休2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426.82万元,比2020年424.07万元增加2.75万元,增长0.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82万元,比2020年424.07万元增加2.7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426.8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5万元,增长0.65%。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26.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35万元,公用经费33.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5万元,增长1.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20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园区发展资金项目2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39万元;
3、农林水支出380.5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3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1.1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标准提高。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0.59万元,比2020年增加8.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8.4万元的维修(护)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社会购买服务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总计2187.9万元,占46.46%;固定资产净值2502.87万元,占53.15%;在建工程0万元,占0%;长期投资0万元,占0%;无形资产净值18万元,占0.38%;其他资产0万元,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万元。
通过评审,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所有项目申报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在2021年,优化园区温室、水、电、网、监控系统,维修基础设施和设施温室,美化园区环境,各项项目建成后道路畅通,营造了整洁、美丽园区环境,取得实效。新引进优良新品种10个,新技术2种;年内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20余场次;参加展会2场。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预算公开表.xls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x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