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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9-09-12 11:47
信息来源:农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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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天水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制订园区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办法、细则;根据三阳川总体规划和全市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内投资项目的综合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园区内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园区水、电、路、暖、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园区高新技术的引进、示范,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申报、成果转化推广,协调指导县区产业园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园区及县区产业园综合统计工作,建设信息平台,收集、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园区的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具体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委是一级财政全额供给正县级单位,现核定编制17名。目前在职人员17名,退休人员2名。内设办公室、科技协作部、信息服务部、产业发展部、招商引资部和环境监管部6个科级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886.0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257.07万元,下降22.4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83.6万元,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251.88万元,下降22.18%,主要是项目收入减少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2.4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18万元,下降67.98%,主要是项目收入减少的原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495.9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139.96万元,增长39.31%,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未竣工验收的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支出为1212.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208.96万元,增长20.83%。其中:基本支出200.32万元,占16.53%,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8.86万元,下降4.23%,主要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退休费减少的原因。项目支出1011.78万元,占83.47%,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217.82万元,增长27.43%,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上年未竣工项目在今年完工,上年结转项目款300万元在本年度内进行了支付。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1.88万元,下降22.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1.88万元,下降22.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8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8.94万元,增加23.92%;完成年初预算17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度内追加部分项目资金。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占25.3%,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奖补,年初预算为0,此项费用为上年结转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万元,占0.4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公用经费及福利费,完成年初预算4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退休费下降。

3.城乡社区支出0.7万元,占0.06%,主要用于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0,此项为本年追加经费。

4.农林水支出879.9万元,占7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园区发展资金、林业贷款贴息、新品种引进示范、科技人员驻村帮扶经费等,完成年初预算13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取暖费调标,追加了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新品种引进示范资金、科技人员驻村帮扶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3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3.83万元,较上年减少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3.34万元,津贴补贴增加10.69万元,奖金减少0.54万元,绩效工资减少0.47万元,退休费减少7.09万元,奖励金减少2.5万,采暖补贴减少5.25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和退休人员转入社保,退休费减少的原因。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6.49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62万元,取暖费无增减变化,差旅费减少0.3万元,培训费增加0.31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39万元,福利费增加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办公费减少的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较久,修理费相对较大。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32万元,减少4.14%;减少的主要原因:修理费比上年相对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7.41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4.14%,变动原因为:修理费比上年相对减少,2018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7.41元。

我单位位于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属于事业单位,距离市区18km,路途较远,职工上下班极为不便,原有车辆因超出使用年限已于2016年报废,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下账处理。我委所属的国有企业天水昊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1辆中型客场长期闲置,为了减少资源浪费解决职工上下班乘车的实际困难,经研究,暂且使用昊盛公司中型客车作为通勤车辆,该车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委按照财务支付流程进行财政报销。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均为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9万元,比2017年减少0.36万元,减少1.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3.18%。共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园区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截止2018年底,对园区部分温室、水、电、网、监控系统进行维修改造;拆除破旧日光温室29座;新引进福特斯樱桃番茄、瑞粉大番茄、辛普生甜椒、夏之光黄瓜等茄果类、瓜菜类及叶菜类等蔬菜优良新品种22个;示范新型环保节能的内遮阳幕布、外遮阳网、防虫网等温室材料3种;年内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30余场次,培训农民5000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8000余份;园区管委会解决农民就业30余人。主要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方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修旧利废的原则,尽量降低成本,提高使用效益。形成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偏少且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不足,辐射带动示范能力有限,助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