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天水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制订园区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办法、细则;根据三阳川总体规划和全市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内投资项目的综合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园区内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园区水、电、路、暖、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园区高新技术的引进、示范,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申报、成果转化推广,协调指导县区产业园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园区及县区产业园综合统计工作,建设信息平台,收集、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园区的人事、劳资、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具体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产业发展部、招商引资部、科技协作部、信息服务部和环境监管部六个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正县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编制18人,实有17人,退休2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收入68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84万元,预算支出684.84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84万元,与2017年192.88万元相比,减少8.04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我委调出一人,导致工资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8年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业务类项目1项。
2.项目评审情况
2018年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项目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500万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100%。其中纳入预算评审项目1个,涉及金额500万元。通过评审,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所有项目申报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0万元。较2017年减少27万元。
(三)非税收入
2018年我委无非税收入。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万元,较2017年减少0.06万元,减少4.44%,主要原因是我委调出一人,导致工资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万元,较2017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55%。
医疗保障支出8.82万元,较2017年减少0.43万元,减少4.65%。
农业支出649.12万元,较2017年减少33.96万元,减少4.97 %。
住房保障支出12.87万元,较2017年减少0.65万元,减少4.81%。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无二级单位,“三公”经费2万元,培训费1.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7.0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辆。
5.培训费1.02万元,较2017年减少0.04万元,减少3.77 %。
6.会议费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27.08万元,较2017年减少0.88万元,减少3.15%。
(三) 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社会购买服务35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