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 ||||||||||||||||||||||||||||||||||||||||||||||||||||
| 2025-02-10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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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关于批准北京顺义等27个农业科技园区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国科发农〔2010〕704号)、中央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编委发〔2020〕7号)和省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甘编委发〔2021〕1号)、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体制调整及更名的通知》(市委发〔2012〕44号)、中共天水市委《关于成立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党工委的通知》(市委发〔2013〕6号)、中共天水市纪委《关于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纪工委的批复》(天纪发〔2013〕9号)文件精神, 中共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工作委员会、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行政性质,为正县级。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决定园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园区部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制定园区建设与管理的制度、办法、细则; (四)负责园区经济发展、经济统计分析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园区内企业依法经营,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负责园区的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在园区内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监督管理职能; (六)按照分级审批规定,审批、备案园区范围内的投资项目, 负责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并统一协调办理需要市上其他部门审批的有关手续; (七)负责园区的对外宣传推介、招商引资等工作; (八)负责园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群团等工作。 (九)负责园区人才队伍建设,协助企业做好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园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文件审核、收发、机要、保密等公文处理和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人事、职称、后勤、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劳资等工作;负责办理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议案、提案及市领导有关批示的办理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经济发展科。负责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经济发展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负责入园企业的日常运行管理,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组织协调入园项目推进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建设、验收以及银企对接工作。 (三)招商服务科。负责制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中长期及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查实施、用地安排、管理服务、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园区企业项目的用地规划,协助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相关工作;负责各类招商活动、节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园区日光温室的日常管理维护。 (四)科技管理科。负责园区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科技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管理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工作;负责科研立项课题的经费预算、审核以及科研经费使用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园区内农作物新品种研发、引进、试验以及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温室的管理。 (五)宣传培训科。负责园区宣传工作,协调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做好媒体对园区的采访报道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负责园区宣传栏的设计制作与维护;负责园区各企业及各部室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编发《园区动态》,编写园区大事记;负责园区干部职工的培训、各类来园学习、培训、考察等工作。 (六)环境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环境治理制度,监督园区内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和防治工作;按分级审批规定,负责协调园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园区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统计、环保宣传等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园区内环境污染纠纷,配合调查园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园区环境卫生、绿化管护等工作。 (七)成果转化科。负责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产学研合作、交流、科技成果推介的组织,开展好农业科技专家及科技特派员的联络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建设,协助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人才,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负责制定年度科技交流计划,组织园区对外交流及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园区内技术研发方面的交流研讨会;负责园区电商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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