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消息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整体框架正式出炉。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公开发布。我国将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下一步将建立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并率先从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突破。
根据《意见》,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要基本打通,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要放开放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要基本形成。
《意见》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
《意见》明确,对于进城农民,将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在此背景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规模经营管理服务,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各地制定省内统一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
《意见》还提出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班娟娟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