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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以特色树品牌 以品牌促营销

发布日期:2023-05-17 18:05
信息来源: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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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为进一步扩大“天水花牛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覆盖面,规范商标使用,支持花牛苹果生产主体进驻国内大型农产品市场、超市,电商销售平台,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积极组织各乡镇花牛苹果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申报登记备案使用“天水花牛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积极同乡镇衔接,进行全面摸底,特别是与近两年苹果产业营销较好的合作社进行对接,确保有条件愿申报的合作社均能推荐使用。按照申报条件,经过层层筛选及市果办专家评审组会审,最终确定清水县荣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清水县华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清水县田园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清水县金林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清水县金果果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清水县民丰果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6家果品营销主体申报使用“天水花牛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天水花牛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不仅能够推动清水县花牛苹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而且能够更加有效的提升品牌知名度,促进花牛苹果销售,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将继续以构建“一主体一品牌、一产业多包装”的产业思路,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清水县果业产品,扩大品牌效应,拓宽果品市场,助力果农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