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主动对接天水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切实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学法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会议定期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点篇目,结合主题教育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农业农村、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及意识形态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了局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科级干部培训班。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上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解读,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上率下带动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地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我局完成的《天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研究专题调研》荣获2023年度全市法治调研课题二等奖,推荐参加全省“思想引领法治护航——习近平法治思想陇原实践”调研课题评审。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农业农村管理、农业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各环节、全过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印发了《2023年全市农业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专项列支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深入推进全面依法履职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明确了使用大额资金标准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核等决策程序,对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提升了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把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单位重大执法决定和涉及公平竞争相关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在制定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大政策和签订重要框架协议过程中,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全年采纳法律意见15条,采纳率100%。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接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梳理认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证书、全国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等3类证照,补充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成电子证照目录3个,相关指标和数据10条,3项行政许可事项由承诺件提升为即办件,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办结5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四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创建。2023年2月,武山县农业综合执法队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业执法示范创建甘肃核查组考核验收,成为我市第三个获评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截至2023年12月,天水市先后有甘谷县、秦州区、武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其他县区以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继续在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执法成效上抓落实求突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基本落实,执法办案能力明显增强。
四、狠抓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
把“农资打假”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两项工作纳入2023年度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内容,精心部署强力推动。一是农资打假工作有力有效。2023年各县区累计检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经营主体1891家,检查生产主体339家,查获种子、肥料1430袋,农药、兽药4153瓶(盒),畜禽产品922公斤,调处农资领域纠纷5起,所办案件均没有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是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23年12月,全市新遴选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25户,累计达到1872户,实现了全市75%的行政村每村有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阶段性目标。颁发统一标准和式样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1314个,示范户颁证率达到70%。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执法实战练兵抓规范。围绕种业、农药、肥料等执法领域,通过“理论+实战”方式,组织各县区开展实战练兵活动,以新修订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为主要内容,开展专题培训8次,累计培训执法人员150人次。通过理论培训和实战练兵,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过程和执法文书制作更加规范,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强化执法服务抓氛围。全面落实柔性执法理念,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树立包容审慎监管和执法服务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在宣传引导上发力,对没有主观过错、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农资经营门店,通过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共实施警示告诫36次,规劝15户农药经营者完善农药采购销售台账记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0余份,让农业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三是开展案卷评查抓示范。对各县区上报的14份行政处罚参评案卷,围绕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以赋分表的形式进行了反馈,择优推荐2份案卷参加全省案卷评查。甘谷县、武山两县选送的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2年度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和优秀文书。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对于案情复杂,情节严重,给予当事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督促各县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审慎决定。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各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队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按要求录入案件信息,全面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
一是开展专项活动抓普法。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法治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单位,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二是围绕专项督查抓普法。在春秋两季农业生产关键时节,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围绕农资打假工作进展、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农资经营主体清查整顿、农业普法宣传、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柔性执法理念执行等6个方面,深入七县区及22个农资经营重点乡镇,随机抽查116家农资经营主体,发现农资经营不规范问题线索14个,经研判交办县区农业农村局立案查处6起,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印发了《2023年度春季农资打假督查通报》指出了各县区在推动农业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三是组织法治学习培训抓普法。组织系统内种子、植保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等执法人员及时参加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专题学习,参加学习培训人员65人,参学率达100%,考试优秀率达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