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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四个聚力”持续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

发布日期:2024-01-12 10:37
信息来源:局合作经济指导科、局计划财务科、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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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打造果菜畜药高品质现代化特色农业先行区,坚持把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作为破解“三农”难题、增强乡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大力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领域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效应,为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是聚力盘活利用,农村宅基地管理稳妥推进。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工作要求,持续理顺宅基地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起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全市乡镇受理宅基地申请1316宗、378.6亩,完成审批783宗、231.2亩,盘活利用闲置废弃宅基地99宗、33.5亩,实现直接经济收益6.27万元。

二是聚力规范经营,农村土地流转有序开展。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为重点,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摸底调研,全面推行全国统一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促进规范流转,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27.2万亩,其中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7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0%,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3.3万份,签订率达81.3%。健全完善县区仲裁、乡村调解、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体系,举办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师资骨干培训班,持续推进调解仲裁机构依法及时受理调处案件。全年受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118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调处率100%,有力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聚力提质增效,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激活。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实施《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和动态监测,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合作社列异排查与“空壳社”清理整顿,促进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秦安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试点工作顺利完成,清水县列入首批省级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85家、家庭农场1226家,评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2家、家庭农场41家,清理注销“空壳社”103家,“五有”合作社和带动小农户占比分别达65.6%和37.6%。

四是聚力资产监管,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集中清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人员,全面消除“两头占、两头空”现象。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提升“三资”平台规范化运行水平。制定实施《天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天水市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天水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运营,财会管理、收益分配、资产监管、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行动。全市249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8.2亿元,村均32.9万元,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