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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 15:32
信息来源:种植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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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天农发〔2018〕65号
各县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18〕1号)和省、市有关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全市农业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领导,靠实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减轻农业灾害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认识
全市农业系统要高度重视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对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按照“积极、稳妥、科学、有效”的原则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负责科室天天抓、承办人员时时抓”的工作思路,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及时发布灾情信息,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和措施到位,充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早制定防灾预案,早落实应对措施,早储备应急物资,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工作。根据不同灾种、不同影响程度、不同生育时期,制定相应的救灾技术方案,加强分类指导,主动避灾、科学抗灾,做好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面提升全市农业行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确保农业生产正常顺利进行,
二、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一)做好灾情信息发送。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切实把灾害的预报预警作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加强与民政、气象、水利部门的衔接,了解气象动态,做好气象预警和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机制,制定完善县(区)、乡、村三级应急预案,提高防灾抗灾应急能力。充分利用传真、电话、广播、短信、网络等信息平台,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措施传递至乡镇、村组,为农民群众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正确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提供指导。
(二)做好灾情核查上报。坚持灾情现场调查、定期报告和重大灾情即发即报的制度,确保灾情发布和报告及时、准确和有效,各县区农业部门、局属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甘肃省农情信息调度系统,不断健全灾害测、报、防、救信息网络,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御。各县区农业局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专人赶赴相关乡镇、村组深入细致地查看灾情,掌握情况,科学评估损失,确保灾情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对于出现上报不及时或漏报、瞒报情况,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年底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
(三)做好灾后技术指导。农业自然灾害无法抗拒,灾害一旦发生,势必造成农业生产的重大损失。为了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各县农业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要成立由农技、植保等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给予受灾群众技术指导和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当地政府深入重点受灾乡镇、村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农业生产恢复的措施,同时,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帮助群众采取管理补救措施,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降低灾害损失。
(四)做好农业保险工作。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在防灾减灾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参保,增强农民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要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蔬菜、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保险的协同发展,积极开展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保险试点。要加强与保险公司和乡镇的衔接沟通,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勘损、理赔等工作,使受灾群众损失降到最低,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将农业保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靠实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农业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业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天水市农业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指导和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具体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县区农业局也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充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保证农业生产正常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责任。局属相关科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结合各自业务分工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按照市农业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科室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农业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农业局工作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高度重视防御和应对工作,认真分析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前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农业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渠道,积极做好对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如实反映农业部门在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效,总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典型经验,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事迹,最大范围地赢取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推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开展,提升农业部门服务“三农”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
 
天水市农业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