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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4 11:50
信息来源: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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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局、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市农科所、市果树所:

2020年度全省职称信息申报系统已开通,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天市职改办发〔2020〕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参加2020年全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委会管理权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2号)、《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30号)、《关于更加强化职称评审基础性工作的通知》(天市职改办发〔2020〕2号)、《关于印发天水市中级职称评委会管理办法》(天市职改办发〔2020〕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天市职改办发〔2020〕5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方式

2020年全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人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录申报、审核、评审(认定)、发证、查询。

三、申报要求

1.推荐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坚持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还必须要符合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和台阶年限条件的要求。

2.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参评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鼓励人才通过参加培训、自学等形式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用计算机进行课件制作、公文处理等基本操作。

3.论文。县区属及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发表论文不作要求,可用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发展或承担项目的技术总结、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进行答辩(字数需在2000字以上),但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市直单位和破格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其论文要求按照《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7号)文件执行。

4.研究生定职。进一步规范考核定职办法。农业系列按我省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和《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的研究生,在市直单位工作满3年,在县区级及以下单位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5.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申报人员担任助理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或“称职”以上;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

6.公示。各县区、市直农口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的要求,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上报前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拟评审人员按其相关条件,先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单位按规定写出公示报告,随评审材料一并上传“职称信息系统”。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按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由本人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1)将《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廉洁自律证明和空岗证明扫描上传至“其他业绩审查”栏。

(2)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任初级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明、业绩贡献和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相应栏目内。

(3)符合考核认定人员按正常晋升申报。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2),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区职改部门汇总上报,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1.严格职称申报诚信制度。要求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共同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负责,并填报《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申报单位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的责任制,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实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复核制度。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或初次确定相应职称时,在提供与单位(现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件的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现申报单位)为其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

3.岗位限额。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据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数,在岗位数内申报;对没有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市、县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把关,按照职称改革的相关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办事,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5.市、县区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文件转发到乡镇和基层单位,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审核、公示工作,及时上报评审材料。

六、注意事项

按照2020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考核推荐和公示工作,并督促申报人务必于9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届时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市直农口有关部门、县区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9月30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拟于11月下旬组织召开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答辩评审。

联系人:常玲彬 王萍

联系电话:8212301

附件: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