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水市集中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司发〔2022〕30号)要求,现对符合注销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予以注销(详见《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统计表》)。
凡被公告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