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采样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甘农环〔2018〕44号)要求,市农业环保站于7月24日-27日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采样质量核查工作。
核查组深入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和清水县各详查点位,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的质控要求,采取座谈、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我市五县区承担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采样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检查样品采集记录表、现场点位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对发生明显偏移(超过100m)、其他信息存疑的采样点位开展现场核查,核查点位数量达到各县区相应点位数量的20%。对弃点较多的甘谷县,着重核查弃点真实性和弃点成因,并与各县区沟通了初期点位核查及后期农产品采样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解决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