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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日期:2018-06-12 11:02
信息来源:市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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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农牧厅等9部门《关于转发农业部等9部委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底,市农业局联合财政、国土、水务、林业、教育、文旅、卫计、体育、畜牧等10部门下发了《天水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天农发〔2018〕64号),对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10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水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启动。
  为保证清产核资工作任务按期完成,7县区召开了由党政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启动会、推进会、培训会等专题会议,县区农业、财政、组织、国土、林业、文广、扶贫、教体等部门按照各自业务范围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各乡镇召开乡、村两级会议进行了具体安排。7县区都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114个乡镇(含1个街道办)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农经、财政、国土、水务等部门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组,并指派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乡镇清产核资,工作组成员中至少有1-2名熟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人员。村级也成立了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村财务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配合乡镇做好本村清产核资工作。
  各县区经管站抽调业务骨干,逐乡镇对乡村干部及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详细讲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等。截止5月底,已完成清产核资准备阶段的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共召开安排部署启动会议126次,举办培训班171期,培训县区、乡镇、村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1.1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2万份。全市农村清产核资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