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加快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根据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18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关于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相关要求。近日,甘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议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了设施蔬菜、中药材种植和合作社负责人三个评议小组,聘请了各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评委,根据提交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进行打分评议。根据2017年甘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甘谷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的要求,由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学员自愿提出认定申请,经培训机构审核推荐,由县评审专家组进行评议打分,对评审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并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据了解,这次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对象主要是2018年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的学员,经学员自愿申请,乡村推荐后报县农业农村局评议。截至评议日,共收到认定申请资料168份,达到认定条件。认定结束后,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上传至至“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 加强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的考核评估和跟踪服务,进行全程统一管理。认定工作结束后,还将为被认定学员颁发由农业农村部统一监制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截至目前,已完成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164人,全部上传至“新型职业农民管理系统”,正在印制证书。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将进行跟踪服务工作。自2014年甘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510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573人,占培训学员的38%,促进了全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