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分别发文认定了一批国家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我市118家农民合作社榜上有名。其中,全省荣获国家示范社称号的76家,我市8家合作社上榜,评定数量占全省的10.5%;全省认定命名省级示范社821家,我市110家合作社上榜,占比13.4%,认定数量位居全省第2位。至此,我市各级示范社总数达到1472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310家(其中:国家示范社38家、省级示范社272家),占全市示范社总数的21.1%。
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10410家,合作社成员26万人,带动农户25.8万户,经营范围涉及农业生产的供、产、销、藏、运等多个服务环节,达到“五有”标准的合作社比例逐年提升,占比达到53.14%。全市依托果、菜、畜、药等主导产业组建的农民合作社约占合作社总数的80%以上,基本实现了合作社对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质产品的全覆盖。
多年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抓发展、促规范、强服务、拓领域”的工作要求和合作社发展培育“五有”标准,以示范社四级联创和动态监测为抓手,以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为重点,紧紧围绕“规范化、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通过完善章程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分配机制、提升运营质量,有效提升了示范社的持续发展力、市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力。全市农民合作社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经营规模扩大、服务能力增强、产业链条延长、发展质量提升、社会效益显著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