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长霍定明调研督导清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水县委副书记董晓明和市、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人员参加调研。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清水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红堡镇安坪村、黄门镇硖口村等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三资”平台账册资料、与镇村干部交流等,全面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并就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做了反馈。

霍定明强调,村集体的各项收支要取得真实有效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并在“三资”平台做好村级财务记账核算,佐证资料全部上传平台;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全部纳入账内管理,要盘活闲置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发生的重大经济事项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村级财务信息至少每季度向成员公开一次,接受成员监督;签订的经济合同要严谨,合同主体、条款要明确清晰,切实保障村集体的权益;要健全经营决策、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积极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营机制。

霍定明要求,县镇村要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