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省部署,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涉农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规划,推动厅系统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农业农村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厅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在甘肃日报发表《坚持法治引领 保障乡村振兴》署名文章。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集体负责、部门分工落实、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高度重视法律顾问作用发挥,长期聘请法律顾问,为厅系统相关业务提供法律指导。
(三)推进涉农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围绕推进乡村振兴,配合省人大完成了《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起草、制定工作;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报请省人大完成了《甘肃省实施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论证、报备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对《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等1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及时报备公布,未出现被上级部门备案审查纠错的情况。组织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6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起草《甘肃省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政府代拟稿)时,组织开展了风险评估。
(四)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是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省有12个市州、74个县区已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2129人,实际到岗1859人。二是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有12个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三是持续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调研和大练兵活动,举办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农业执法良好形象。四是严查涉农违法行为。紧盯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组织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大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长江黄河禁捕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涉农违法案件1111起,调处涉农纠纷412起。五是加强行刑衔接,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全省移送司法机关涉农违法犯罪案件28起。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法规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甘肃省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在甘肃省信用信息报送系统推送行政许可信息2775条,累计公示9472条。三是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选公布了2022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四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对农药、种子、肥料、农机产品等4个方面5项行政权力事项开展了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科学编制67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准确挂接数据资源。完成47类国办证照类型归集,上传2万余条政务信息。二是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对13个事项的6类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有效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围绕“我要开农药店”一件事,打造了“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新模式。四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督办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3736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八)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制定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着力抓好重点法规普法。充分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颁布、新修订涉农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讲座,开展了“宪法进乡村主题日”系列宣传活动,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送法下乡”活动18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8万余份,解答农民群众咨询130多万人次。三是着力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截止2022年底全省已实现在8228个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率达到51.2%。
二、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重点
近年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大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履职的水平不断提升,但与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期待、与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和建设农业强省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县一级农业综合执法力量薄弱、保障不足、普法宣传工作创新不够等问题。2023年,我厅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农业地方立法工作。落实省人大、省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重点抓好农作物种子、高标准农田、农村集体资产、农产品品牌、小杂粮和种子基地、肥料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
(二)加强农业普法教育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3.15”、中国农民丰收节、“12.4”法制宣传周等节点,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进乡村治理,营造良好法治化发展环境。
(三)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推动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高频事项“省内通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农业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五)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三抓三促”活动为契机,树牢和弘扬学习之风、实干之风、力行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在重点工作推进上,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调度、通报制度,做到工作有目标、绩效有考核、结果有排名,确保重点工作有抓手、有进度、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