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第三次土壤普查专家是如何开展技术服务的? | ||||||||||||||||||||||||||||||
| 2023-06-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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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12316土壤肥料专家顿志恒回答: 第三次土壤普查采取专家包市包县技术服务的方式,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的。 省级专家包县按外业调查采样、平台使用、内业样品制备与检测、数据审核4类分类包县开展技术指导,筛选确定81位省级外业调查采样专家、每位专家包抓1个县(含打包合并技术指导单位),9位省级平台使用专家、每位专家包抓9个县(含打包合并技术指导单位),30位省级内业样品制备与检测专家、每位专家包抓2-3个县(含打包合并技术指导单位),21位省级数据资料审核专家、每位专家包抓3-5个县(含打包合并技术指导单位)开展包县技术服务。 一、省级专家包市包县职责 按专家特长,分外业调查采样、平台使用、内业样品制备与检测化验、数据资料审核4类分类包县指导。其中: 1、外业调查采样包县专家职责 在省土壤三普办、省土壤三普外业工作组统一领导和省土壤三普专家组、省土壤三普外业技术组、省土壤三普外业技术支撑单位统一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整合市州包县专家、县市区级专家技术力量,统筹开展外业调查采样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2)负责县级外业调查及表层样点、剖面样点采样技术培训与咨询指导。 (3)负责县级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外业调查采样环节的咨询指导。 (4)负责县级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经费预算、第三方机构招投标技术参数等的咨询指导。 (5)负责所包县上传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调查采样资料审核工作,资料审核率达到100%。 (6)负责对所包县调查采样现场质控工作。对表层样点大于等于1000个样点的县,调查采样现场核查率达到10‰;对表层样点小于1000个样点的县,调查采样现场核查样点不少于10个;剖面样点调查采样现场核查率达到100%。 (7)负责县级外业调查采样工作中疑难技术问题的咨询指导。 (8)承担省土壤三普办、省级技术专家组、包市专家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平台使用包县专家职责 在省土壤三普办、省土壤三普工作平台组、省土壤三普工作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组统一领导和省土壤三普专家组、省土壤三普平台技术组、省土壤三普平台及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技术支撑单位统一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有意愿建设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的县平台建设技术指导、技术咨询。 (2)负责对县级管理员平台使用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3)负责县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使用过程中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 (4)负责县级平台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平台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的咨询指导。 (5)负责县级普查成果清单及成果形成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 (6)承担省土壤三普办、省级技术专家组、包市专家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内业样品制备与检测化验包县专家职责 在省土壤三普办、省土壤三普内业工作组统一领导和省土壤三普专家组、省土壤三普内业技术组、省土壤三普内业技术支撑单位统一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整合市州包县专家、县市区级专家技术力量,统筹开展所包县内业样品制备流转保存、检测化验、质量控制等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2)负责县级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内业样品制备流转保存、检测化验、质量控制环节的咨询指导。 (3)负责县级土壤普查内业样品制备流转保存、检测化验经费预算,第三方机构招投标技术参数等的咨询指导。 (4)负责县级样品制备与检测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样品制备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内业质量控制计划等的咨询指导。 (5)负责对所包县确定的样品制备中心上传样品制备流转保存资料审核工作,资料审核率达到100%。 (6)协助所包县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内业样品制备和检测质量控制工作,督促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完成所包县内业质量控制任务。 (7)负责县级内业样品制备流转保存、检测化验、质量控制等工作中疑难技术问题的咨询指导。 (8)承担省土壤三普办、省级技术专家组、包市专家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数据资料审核包县专家职责 在省土壤三普办、省土壤三普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组统一领导和省土壤三普专家组、省土壤三普平台技术组、省土壤三普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技术支撑单位统一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所包县省级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流转、检测化验、质量控制、数据资料汇总、图件制作、成果报告编写等全程数据资料审核工作。 (2)承担省土壤三普办、省级技术专家组、包市专家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级包市包县专家服务机制 包市包县专家在省土壤三普办统一领导和省级技术专家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1、统筹协调机制。在包市州专家统一领导下,由包市州专家统筹协调市州所辖各县市区省级包县专家、市州级专家、县市区级专家,由包县专家统筹协调市州包县专家、县级专家,按照省、市、县三级土壤三普工作要求和任务职责,分别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2、组长负责制。每个市州组建1个专家指导小组,确定1名包市专家指导组长,负责制定所包市州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活动、集体研究问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等。 3、集体研究机制。对市州、县市区土壤三普工作中发现的技术问题,由包市、包县专家集体讨论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对重大技术问题需上报省技术专家组研究决定。 4、包干负责机制。各位专家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明确任务职责和有关要求,尽职尽责包市州、包县市区、包任务开展相关工作。 三、省级包市包县专家管理要求 1、严守工作纪律。各包市州、包县市区专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好市州、县市区数据和信息保密工作。未经市州、县市区土壤三普办同意,不得擅自发布有关土壤三普相关信息。擅自公开或利用相关数据、成果等开展营利活动,或违反其他有关工作规定和纪律,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终止专家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罚。 2、实行动态管理。各包市州、包县市区专家如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或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长期不与所指导市州、县市区联系的,实行退出机制,经省土壤三普办研究,以正式文件公布退出专家组,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指导专家。根据专家年度考核情况,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管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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