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的答复
2024-01-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tssnyncj/2024-00010  发布机构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1-12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丁迟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天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功能的建议

多年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稳定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围绕战略性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地方性特色产品积极培育组建合作社,并按照“抓发展、促规范、强服务、拓领域”的工作思路,不断细化任务目标,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提升指导服务、强化宣传培训、推进示范创建、落实项目扶持、开展清理整顿等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在夯实产业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发展空间以及规范运营和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合作社运营能力提升。一是出台各项政策文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都会围绕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着力支持和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与质量提升,仅2020年以来市级就先后出台了《天水市党建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天水市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二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由市农业局牵头,设立了包括发改、财政等十部门为成员的“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多年来,积极联络各部门共同配合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并在各级示范社命名、项目主体资格审定以及《天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文件制定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已连续召开8年,进一步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三是深入调研推动发展。在市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的带领下,4月份开展了全市农民合作社专项调研工作,对7县区47乡镇67村的6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和发展能力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合作社联农带农能力弱、资金管理使用风险大、行业部门指导不够和监管不力等问题困难,已于6月印发了《天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开了反馈问题整治和专项治理提升工作,力争通过摸底整改和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经营能力,强化资金流失风险防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从“量质并重”向以质为主“规范提升”转化,进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四是建强服务辅导队伍。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分级分区域组建了市、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团,指导县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6月制定出台了《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启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在我市原有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推行“辅导员+服务中心”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力图通过实施“一对一”精准辅导服务,不断促进全市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五是持续开展清理整顿。按照《开展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天农发〔2019〕5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有关工作的通知》(天农发〔2020〕141号),对标“运营规范、运营较规范、运营一般、未运营和注销吊销”五类标准,进行合作社摸排细分,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突出“运营一般和未运营”这两类合作社的整改提升和清理整顿。2019—2022年共清理和注(吊)销合作社1098家,合作社规范运营和示范带动能力有效提升。2023年,针对经营异常合作社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连续下发了《关于通报列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情况的函》(天农函〔202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的通知》(天农函〔2023〕21号),为持续做好“空壳社”清理整顿和规范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将农民合作社列为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着力维护农业农村领域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关于提高经营专业化水平的建议

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注重部门职能优势发挥与相关资源整合,紧紧围绕“粮食生产、产业振兴、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改革等三农”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农经、农机、农技等部门职能优势,全力抓好政策落实、项目扶持和技术服务,持续为农民合作社提升发展和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引导。一是促进主体联合与合作。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突破地域和行业限制,加快推进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壮大规模、集聚要素、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全市约有566家合作社联合组建102家联合社。二是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2022年,全面落实“地膜、种子、植保、沃土、农机”五大科技增粮措施,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78.65万亩;示范展示农作物新品种141个7.423万亩、完成良种繁殖 20.57万亩,选育出具有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5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57.4万亩、施用配方肥277.13万亩;建立主要病虫害监测点120个、防治各类作物面积1997.3万亩次;创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28个1.15万亩,完成机耕603万亩、机播143.4万亩、机收200.5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2.1%。三是强化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新增“甘味”企业商标品牌24个、“三品一标”农产品19个,“花牛苹果”荣登中国果品价值榜,甘谷辣椒、甘谷花椒进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成功举办天水花牛苹果大奖赛,召开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暨设施农业建设现场会、金融助力农产品销售银企对接会、农产品品牌孵化及产销对接会等会议,主要农产品产销两旺。四是推动项目融合发展。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项目资金扶持相应级别的示范社,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一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提升合作社发展建设能力。同时通过资源整合,把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家庭农场培育、果蔬冷鲜库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壮大村集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休闲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多项工作相结合,不断拓宽农民合作社发展领域,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合作社、休闲农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田园综合体等不同类型、层次和模式的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主动参与农业农村发展的多个方面。例如,2022年全市5万亩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分别由秦州、麦积、甘谷、清水、秦安等五县区的农民合作社共同承担。2018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落实农民合作社示范项目资金2236万扶持示范社212家。

(三)关于管理机制及规范建设方面的建议

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紧盯目标任务,立足实际,因地制宜,落实落地各项措施,着力加强合作社能力建设,完善章程制度,加快把小农户与大生产、大市场联结起来,提升规范化水平。一是打造“五有”合作社。坚持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照“有良种供给、有种养基地、有农机服务、有订单销售、有加工储蓄场地设施”的标准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运营情况好、服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农民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市“五有”合作社总数达5526家,约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53%。二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以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为抓手,持续围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开展示范社创建,先后开展了6次国家示范社申报、9次省级示范社申报、13次市级示范社的评定命名和4次动态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总数达到147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8家、省级272家、市级170家。2012—2020年,市财政每年都会从市级产业化资金中拨出一定的资金对每个新评定的市级示范社落实3万元的奖补资金,八年间,共对418家市级示范社奖补1254万元。三是落实“两个”制度。针对合作社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今年3月下发了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要组织做好“两个”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主动加强与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加强票据管理,并对国家财政投入资金的规范记录和核算进行严格规定,将此作为今后承担项目、评优选先和申报各级示范社的必要条件之一,持续加大合作社制度建设、民主决策、盈余分配、经营水平、示范带动等能力的提升。四是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利用每年“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开展分层、分类、分区域地宣传活动,并通过调研指导、专题培训、巡回宣讲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政策进行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合作意识,激发农民群众领办、参办合作社的积极性,不断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近年来,市县两级累计举办培训40余期,培训合作社理事长、业务骨干和辅导员5000余人,发放明白纸、宣传折页等资料1万余份。

尽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规范和提升农民合作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情况看,我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仍然普遍存在主体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经济效益不高和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等问题。此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在农民合作社注册登记环节的信息核实和合作社清理退市环节的手续简便等方面,还需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政策支持与落实。因此,针对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经营主体建设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三农”工作进行的总体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落实落细部门职责,持续实施小农户提升、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合作社规范提升工程、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优化工程,不断发掘乡村功能价值,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人:马敏 联系电话:8297583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