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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答复
2024-01-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tssnyncj/2024-00009  发布机构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1-12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赵保生、王学礼、李小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扶持与监管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稳定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4+2”农业产业振兴行动,全面落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把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市每年都会围绕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着力支持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仅2020年以来就先后出台了《天水市党建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天水市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发展。

(二)关于开展调研,实施提升行动的建议

为聚焦解决影响制约全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步伐,我局制定印发了《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度局党组成员调研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就全市农民合作社调研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4月份,在市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的带领下,对7个县区47个乡镇67个村6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和发展能力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合作社联农带农能力弱、资金管理使用风险大、行业部门指导不够和监管不力等问题困难,我局于6月印发了《天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开了反馈问题整治和专项治理提升工作,力争通过摸底整改和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经营能力,强化资金流失风险防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从“量质并重”向以质为主“规范提升”的转化,从而有效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强化技术服务,加大科技投入的建议

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注重部门职能优势发挥与相关资源整合,紧紧围绕“粮食生产、产业振兴、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改革等三农”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农经、农机、农技等部门职能优势,全力抓好政策落实、项目扶持和技术服务,持续为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强化联合与合作。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突破地域和行业限制,加快推进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壮大规模、集聚要素、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全市约有566家合作社联合组建102家联合社。二是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2022年,全面落实“地膜、种子、植保、沃土、农机”五大科技增粮措施,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78.65万亩;示范展示农作物新品种141个7.423万亩、完成良种繁殖 20.57万亩,选育出具有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5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57.4万亩、施用配方肥277.13万亩;建立主要病虫害监测点120个、防治各类作物面积1997.3万亩次;创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28个1.15万亩,完成机耕603万亩、机播143.4万亩、机收200.5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2.1%。三是构建新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精神,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6月制定出台了《天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在我市原有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推行“辅导员+服务中心”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力图通过实施“一对一”精准辅导服务,不断促进全市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内强素质、外强能力。四是提升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水平。在去年推广“随手记”记账软件,推动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支出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推动家庭农场增强成本核算意识,引导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的同时,全面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引导家庭农场申请赋码,对所有纳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予以统一赋码,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五是加大宣传培训。通过调研指导、专题培训、巡回宣讲等形式,持续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政策咨询和贯彻实施,不断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共举办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训班近30期,累计培训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业务骨干、辅导员及村组干部3000余人。

(四)关于多部门联合,强化监管的建议

2015年,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财政、林业、税务等10部门共同组建的天水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多年来,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在示范创建、项目主体资格审定、重要政策文件制定等工作中发挥了议事协商作用,为共同构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奠定了基础。一是围绕“五有”标准,推进示范创建。坚持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照“规范化、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目标,持续开展国家和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全市各级示范社总数达1472家,有良种供给、有种养基地、有农机服务、有订单销售、有加工储蓄场地设施的“五有”合作社总数达5526家。二是开展清理整顿,促进规范发展。2019年以来开展了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2020年市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市场监管部门在每年七、八月对‘连续两年未开展生产经营’的合作社依法集中开展一次吊销工作”的长效动态监测清理机制。目前已累计清理注销合作社1098家,全市运营规范和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达到6594家,约占65%,较去年提升15个百分点,未运营合作社比例从2018年底的30%降至目前的7%。三是强化指导服务。我局切实发挥指导服务职能,通过政策制定、项目推动、整改落实、宣传培训、试点引导等方式,多途径推动经营主体尝试和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模式。提倡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领办或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根据自身情况兴办公司,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主体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功能互补、运行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

尽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和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情况看,我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仍然普遍存在产业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经济效益不高和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等问题。此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在农民合作社注册登记环节的信息核实和合作社清理退市环节的手续简便等方面,还需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政策支持与落实。因此,针对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经营主体建设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三农”工作进行的总体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落实落细部门职责,持续实施小农户提升、龙头企业提质增效、合作社规范提升工程、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优化工程,不断发掘乡村功能价值,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人:马敏 联系电话:8297583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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