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 ||||||||||||||||||||||||||||||
| 2022-11-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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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刚、闫锐锋、高永新、刘杜元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天水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产业兴旺、稳定脱贫、农民增收为目标,出台扶持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富民产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题,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全市2491个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58亿元,村均6.36万元。其中:集体经济收入在1—2万元的村258个,占总村数的10.4%;2—5万元的村819个,占32.9%;5—10万元的村1159个,占46.5%;10—30万元的村227个,占9.1%;30—50万元的村11个,占0.4%;50万元以上的村17个,占0.7%。 一是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县区建立健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乡镇成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实行县级领导包抓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常态化帮助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今年上半年,配合市委组织部协调召开了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调度部署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领导干部联系包抓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市县级领导包抓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制度,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月报、季报、双审签机制,及时了解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发展情况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是出台政策,创造发展环境。市、县区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实施意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走资产盘活、资源开发、为农服务、项目带动和多元合作等模式,提出了财政、金融、项目、税收、土地、人才等方面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 三是制定规划,指导科学发展。近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7.4亿元。2022年中央“三部委”和省级下拨资金9300万元,扶持我市186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各县区、乡镇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条件等,为各村编制符合本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采取流转“四荒四边”地,出租闲置或低效使用的集体资产,领办农民合作综合服务社、扶贫互助协会、农资销售点和产业服务公司等合作组织,围绕各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设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设施等,利用扶持资金发展壮大集体产业、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能力、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四是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发展动能。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制定印发了《天水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天水市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龙头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整合各种资源要素的产业发展平台。目前,全市2491个行政村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阶段性改革试点任务,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2491个,全部完成登记赋码和证书发放。 我市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有的县乡党委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动劲不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迟缓。二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单一。虽然2021年收入增幅明显,但收入来源大多以资产发包租赁、扶持资金入股分红、光伏产业打包分红、互助资金占用费及银行利息等为主,支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的后劲不足。三是集体经营性资产存量少。清产核资成果显示,全市2491个村共有经营性资产6.1亿元,仅占集体资产总量68.6亿元的8.9%,大多数村没有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资产资源,集体经营性收入较少,村级集体自身“造血”能力不强,增收后劲乏力。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集中安排一批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或将整合起来的涉农资金切除一块,专门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下达涉农项目建设方案中,将能够独立划分资产形态、适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的资产,明确确权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项目建设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可以折股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二是加大特色产业扶持力度。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地理环境优势,以村委会为主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组建相应的经济实体,大力发展产业融合型休闲农业,开展产、供、销服务和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动集体经济产业不断发展,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推动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三是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发掘乡村多种功能,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培育返乡农民工、入乡科技人员、在乡能人等创业主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动能。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开展各种金融、保险、广电、代理等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是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核对,核实确认成员身份重复信息,查遗补漏档案资料,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改革各环节工作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等制度,健全管理台账,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经济发展与六大特色产业培育、承接扶贫专项资金、帮扶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等项目资金、发展乡村旅游,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储藏窖、冷链物流设施结合起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能力,同时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和土地资源,通过发包、出租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机制,明晰权责,规范运营管理集体资产,进一步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多途径力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联系人:宋慧 联系电话:8297583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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