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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49号提案的答复 | ||||||||||||||||||||||||||||||
| 2022-11-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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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天水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合作社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纷纷出台一系列扶持和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为激发合作社的发展活力,调动其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持续注入动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更是主动担当,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的职责,在鼓励“围绕战略性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地方性特色产品组建合作社”的同时,按照“抓发展、促规范、强服务、拓领域”的发展思路和“培育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路径,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典型示范和宣传培训,着力在规范运行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提升经营能力、增强经济实力、发挥辐射带动效应方面下功夫。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天水市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加快合作社发展和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的政策文件。市农业农村局还联合财政、发改等12个部门建立了“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天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管理办法》《天水市党建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共同配合和指导支持合作社发展,各县区也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开展了工作。 二是开展清理整顿,提升规范水平。2019 年以来,对照合作社标准,分类精准施策开展整顿规范。对运营规范的,帮助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对运营较规范的,强化领办人培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对运营一般和未运营的,指导其选好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完善“三会”运行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每年七、八月定期集中开展一次清理的长效动态监测清理的机制”,对“连续两年未开展生产经营”的合作社进行分类指导,或整改提升、或依法集中吊(注)销。通过整改提升,2019年以来共清理注销合作社936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比例也从2017年底的15.8%下降至目前的5%。 三是围绕“五有”标准,推进示范创建。坚持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规范化、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国家和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全力推动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已开展市级示范社创建12批次,麦积、甘谷开展了省级试点,秦安开展了国家级试点,全市示范社总数达到1313家,其中国家级30家、省级215家、市级452家。 “五有”合作社(有良种供给、有种养基地、有农机服务、有订单销售、有加工储蓄场地设施)总数达5730家,约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60%。 四是组建辅导队伍,强化指导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持续加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分级组建了市、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团,指导县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辅导员队伍,逐步将辅导员队伍层级延伸至有条件的村,辅导员人数已达1100余名。同时,不断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财务指导,每年市县两级分层、分类、分区域集中开展宣传培训。目前,已在全市113个乡镇举办了合作社法专题巡回宣讲,累计举办各类培训宣讲100期以上,培训合作社理事长、业务骨干和辅导员1万余人。 五是持续强化发展,多方聚力扶持。积极协调争取中央和省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2010年以来共协调争取中央和省上财政扶持合作社资金90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36万元、省级1728万元。2012年以来,市政府每年对评定命名的一批市级示范社给予3万元奖励,已为418家合作社落实奖补资金1254万元,清水、张川等县区近两年先后整合资金1343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与发展。近年来,各级更是创新扶持和发展方式,通过资金整合和切块下达,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各类项目的承接主体重点都放在了具有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上,为全方位助力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虽然,经过农业农村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多年不懈努力,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总体呈现了数量快速增长、规模日益扩大、服务逐步增强、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管理运行日趋规范的良好态势,但由于农民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更需要包括农业农村部门在内的各个部门共同努力,例如:农民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和注销吊销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开展离不开财政部门,合作社法人及成员的征信管理在人民银行,资金信贷更需要金融部门的支持等等。因此,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顺应农业产业化、农村市场化和农民组织化的新形势,依据职责从增强农民合作社“发展基础、发展层次、发展后劲、发展合力”入手,强化指导服务,加大与市场监管、财政、税务、供销、银保监、科技等部门与组织的沟通协作,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快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马敏 联系电话:8297583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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