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 ||||||||||||||||||||||||||||||
| 2022-01-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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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大对非贫困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采取超常规举措,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减贫49.78万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贫困村全部退出,两区五县全部摘帽,“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稳定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得到巩固提升,产业发展基础全面夯实,全市所有乡镇、建制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实现的脱贫目标层次还比较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有诸多不稳定性,不少脱贫区域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部分脱贫村有主导产业,但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够强,部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还相对滞后,脱贫村与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当前,我市正顺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新形势新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您建议“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大对非贫困村扶持力度”契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实际,提出的“提高认识谋规划,健全考核促发展”“加强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对非贫困村项目资金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建立帮扶体系,加强班子力量”等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特殊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按照中央和省、市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对标对表、主动作为,在坚决守牢守好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有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坚决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目前,全市已摸排出易返贫致贫人口1.78万户、7.64万人。我们将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强化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做到返贫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消除。以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解决为重点,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易返贫致贫人口产业就业、就医就学等生产生活情况,确保做到对象实时掌握、困难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紧盯“两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三类人”(农村低保人口、特困供养人口、残疾人口)等低收入困难群体,特别是非贫困村脱贫户,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制定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用足用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持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不断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紧盯监测帮扶末端,定期对帮扶落实效果和风险消除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对帮扶成效明显、风险已消除的监测对象,解除预警并持续跟踪监测,确保发现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 二是用足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截至6月底,全市共到位2021年各级财政衔接资金31.66亿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17亿元、省级衔接资金9.50亿元、市级衔接资金1.46亿元、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2.76亿元、县区级衔接资金5.77亿元。截至7月20日,中央、省级衔接资金完成支出13.45亿元;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完成支出1.1亿元。支出资金主要用于持续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支持脱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稳定销售,支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协调乡村振兴部门并督促县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高度重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在5年过渡期内,确保县级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巩固提升人居环境,加快补齐非贫困村乡村道路、安全饮水、农村用电、人居环境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三是持续推动非贫困村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坚持把发展现代丝路寒旱特色农业作为推进非贫困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面实施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4+2”农业产业振兴行动,指导非贫困村制定产业发展计划,严格按照省上整合资金和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的政策要求,督促县区加大对非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做优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重点在非贫困村谋划建设一批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示范村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培育一批“甘味”品牌和“三品一标”农产品,引导非贫困村参与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协调做好农产品销售工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确保非贫困村农产品顺畅销售、农民稳定增收。 四是继续落实好帮扶工作责任制。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实行市级领导联县包抓制度,坚持市直组长单位、归口管理单位总体负责机制,持续发挥好行业系统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对归口单位帮扶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乡村振兴部门督促定点帮扶县区加强与中央帮扶单位的汇报衔接,争取中央单位从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非贫困村更多支持。协调组织部门引导各级帮扶单位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的任务要求,继续履行帮扶职责,落实帮扶措施,按照“因村派人、科学组队”的原则,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建立健全非贫困村帮扶工作体系。结合地方换届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非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优化村班子结构,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发挥好村班子作用,更好地引领非贫困村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健全乡村振兴考评机制。认真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强化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落实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阶段性评估制度,加强考评结果应用,注重培养乡村振兴干部,树立乡村振兴用人导向,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团结带领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发,努力为推进非贫困村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齐心聚力投身于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之中。 联系人及电话:郭万田 0938—8299951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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