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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96636T/2019-0230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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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裴仲林、马永杰、章圣架、高吉换、罗自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天水市涉农企业的扶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三农”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力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促进了农业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为全市农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一、深入调查,加强谋划指导。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扶持政策,重点工作统筹协调部署,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方面的问题,为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二、制定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2005年7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05〕84号),从当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各县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整合各级各类农业科技项目、国债项目、扶贫资金、贴息贷款、国外贷款等政策性资金,优先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并在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金融机构对于重点龙头企业用于流动资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在符合贷款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重点龙头企业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的资金。2010年6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天水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市委办发〔2010〕67号),启动实施“百强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从当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以后每年按15%幅度增长,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扩建改造、储藏保鲜、标准化生产基地、品牌创建等。自2005年以来,全市市县区累计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专项财政扶持资金达到2.4亿多元,其中市级财政5800多万元,培育发展了一批上联市场、下联基地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378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5家、市级144家。2016年6月26日,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我市首家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全省“十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第1家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拓展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扶持。为有效解决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生产、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特别是企业筹资难、贷款难的问题,2011年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天水市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兰州银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业主向银行提供信用信贷担保,累计向龙头企业提供担保贷款599笔30.67亿元,2017年底担保余额35883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农业企业发展资金不足、自身筹资难度大特别是果蔬企业在果品、蔬菜集中收购季节性资金临时性严重短缺问题,为缓解农业企业融资难题、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尽管我市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特别是与脱贫攻坚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多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规模不大、经济实力不强、与农户利益联结不紧密、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等。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三农”工作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为总抓手,紧紧围绕产业扶贫,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抓主抓重,强化协调服务,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更好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服务。一是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配合金融、财政等部门,衔接争取省上1000亿元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500亿元特色产业发展基金、500亿元农产品收购贷款,协调做好龙头企业产业扶贫项目筛选推荐及资金争取等工作,解决龙头企业资金周转难问题,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二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创建活动,落实创建标准,加强指导服务,筛选命名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做好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测,促进龙头企业规范运行。三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示范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四是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产销对接。依托甘肃省农业扶贫产业产销协会,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加强与东部大中城市特别是与天津市对口帮扶区、江苏资本市场的对接合作,组织贫困县区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学校、企事业单位对接,销售贫困户自产农产品,带动贫困户增收。五是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农业保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农业成本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政策,指导龙头企业投保参保,降低经营风险,不断增强龙头企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风险能力。

  联系人:李岐山 联系电话:8271613

 

天水市农业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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