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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200号建议的答复
2017-08-0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tssnyncj/2023-00015  发布机构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17-08-04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缑芳芳、薛菊香、蔡新胜、蔡二成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主线,深入实施“48113”现代农业推进计划,不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全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出数量快速增长、规模逐步扩大、服务能力日益增强、产业链条不断延长的良好态势。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们也逐年加强了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服务和引导扶持力度,多途径力促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实力提升。

  1.出台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为切实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导和扶持,市上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强调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明确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费等优惠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措施,不断优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环境。

  2.依托优势产业,加快培育组建。围绕果品、畜牧、蔬菜三大主导产业和马铃薯、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做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组建和扶持发展工作。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麦积区鑫盛生态、清水县军霞、秦安县绿康果品等家庭农场,麦积区新民苹果种植、秦安县陇源红果椒、武山县金水湾冷水鱼养殖、清水县农丰半夏种植等合作社,天水众兴菌业、花牛苹果集团、嘉信畜牧等龙头企业成长迅速。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家庭农场546家、农民合作社4513家、培育发展龙头企业518家,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31%、32%和3%。

  3.推进示范创建,树立发展典型。多年来,我们始终以试点示范为抓手,不断深入推进各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评定和示范创建工作,有效提升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结构调整、适度规模经营、科技成果推广、农民收入增加等方面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75家,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60家(其中:国家级26家、省级74家、市级234家),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18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9家、市级149)。

  4.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发展实力。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和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并以每年15%的幅度递增,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2016年市县两级共落实各级产业化扶持资金2亿多元。市上每年整合相关资金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奖励扶持,且扶持资金逐年递增。5年间累计落实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奖补资金670万(其中:示范社595万元,示范性家庭农场75万元)。同时,积极依托部、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单位的示范带动能力和发展实力。10年来,仅农业部门争取部、省两级合作社财政项目扶持资金就达1387万元,其中:部级140万、省级1247万。

  5.开展融资扶持,搭建发展平台。多年来,由市上组建成立的天水市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协会和农业龙头企业担保公司,已累计向龙头企业担保贷款510笔28.7亿元,有效缓解了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紧缺和不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2016年,积极支持和配合甘肃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了担保贷款额度为100-300万的融资担保授信申报推荐工作,已有4家省级以上示范社通过资料审查,并开展了实地核查,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项目正待审查放款中。目前,第二批农民合作社融资担保推荐工作也已启动。

  近年来,我市虽然在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总体上各级财政扶持资金仍然不足,项目资金有限,拉动作用不强,融资难的问题较为普遍,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坚持把推动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举措,紧紧围绕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着力培育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以为骨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加速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是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发展。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通过土地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县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联网、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同步运行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指导服务。

  二是大力实施“一十百千工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专业大户、农村能人、农技人员、村级基层组织等各类主体,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和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发挥生产、加工、经营、技术、品牌等优势,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休闲农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等多类型、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申报及认证认定,扩大“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范围,开展网上营销,不断增强发展活力。按照“拓基地、强龙头、创品牌、促增收”的发展思路,引导农业企业充分发挥在产业化发展中的带动辐射、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和服务基地等综合功能,通过培育“新龙头”、振兴“小龙头”、组建“大龙头”,使之成有投资能力、经营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的竞争主体。

  三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创建与扶持发展,认真开展一年一次的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以及每两年一次的龙头企业评定工作,做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力争全市每年创建一批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市级示范社,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做好农业项目的申报和落地实施工作,切实发挥财政项目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关键作用,为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做好指导服务。

  四是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大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发改、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社参与农业项目建设;加强银企对接和信贷担保,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和带动能力,支持和配合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搞好农业保险服务;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适时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和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多措并举,优化环境,多途径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岐山 8271613

天水市农业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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