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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2020-11-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96636T/2020-04307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0-11-12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马桂芳、袁小会、张红梅、李小娣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种养殖户、合作社项目资金倾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农”工作部署,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深入实施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8〕11号)《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天政办发〔2018〕127号)《关于加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天农发〔2019〕100号)《天水市党建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方案》(天农领办发〔2020〕14号)等文件,不断从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宣传培训、规范运营发展、提升项目支持力度等环节入手,逐步优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环境。特别是2018年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把促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推进产业振兴作为解决“三农”发展突出问题和开展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多力齐发、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议事会商功能,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部门职责,紧盯农民群众生产经营领域多种合作与联合的需求,优化扶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动员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建设果蔬保鲜库,用好各级财政整合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不断夯实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产业基础,有效激发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的活力。2018年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为808个合作社争取到7255万元省以上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平均每个项目9万元,其中: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5185万元,为夯实贫困村种养殖户和合作社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当前,我国正处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最后关键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挂牌督战”,在确保啃下深度贫困“硬骨头”的同时,放眼全局,因地制宜,全力做好全市产业布局和发展建设的各项工作。

  针对建议案中提出的加大对秦州区“种养殖、合作社项目资金倾斜力度”的建议,多年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按照“抓发展、促规范、强服务、拓领域”的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为当地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日益优越的发展环境。虽然秦州区是我市唯一一个插花县,但在当前市级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市农业农村部门立足全市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现状,对秦州区的合作社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建设倾斜方面仅次于张家川、秦安和麦积三个深度贫困县区,强于清水、甘谷和武山三个贫困县。据统计,在以上项目扶持资金中,秦州区共有105个合作社享受了839万元的财政项目扶持资金,其中:合作社全覆盖项目资金609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示范社项目资金230万元。此外,为了发挥秦州区在全市生产建设中的区位优势,调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和步伐,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与运作,在每年的全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与推荐方面,也给予适当数量的倾斜。2019年,在全市新评定的70家市级示范社中,秦州区共有15家合作社被评定为市级示范社,仅比麦积区少1家,远超除麦积区之外其他县区新评定的市级示范社数量。截至目前,在全市已认定的1075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秦州区共有271家示范社,为全市示范社数量最多地区,约占全市25%,其中:83家合作社先后获得124个市级以上示范社称号,位居全市第二,仅次于麦积区88家合作社的133个示范社称号,为今后秦州区培育创建更多能够承担相关项目资质的合作社奠定了基础。

  今后,我们将坚持把推动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举措,紧紧围绕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抓培育、抓指导、抓项目、抓人才、抓示范、抓服务、抓配合”等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结合各地产业优势,不断加大对包括秦州区在内的各优势产业区域的种养业和合作社的发展支持力度,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持续提升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的示范带动和促农增收能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立       8212066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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