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 2024-01-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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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单位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是天水市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为正处级。 天水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市外来植物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 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农业技术(农口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 3.两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16个,(一)秘书科、(二)办公室、(三)人事科、(四)法规科(政务服务管理科)、(五)发展规划科、(六)计划财务科、(七)乡村产业发展科、(八)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九)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与改革科)、(十)市场与信息化科、(十一)科技教育科、(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十三)种植业管理科、(十四)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科、(十五)农田基建管理科、(十六)乡村建设管理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个,分别是天水市农村社会事业指导服务中心、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三)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天水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天水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天水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天水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天水市种子站、天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一)收入预算 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853.0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减少1112.42万元,下降5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3.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853.0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减少1112.42万元,下降56.6%。其中:基本支出833.07万元,占97.66%;项目支出20万元,占2.34%。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0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3.教育支出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3.0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预算减少1112.42万元,下降5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压减。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9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80万元,下降98.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共包含1个项目,其中农业农村业务经费项目预算20万元。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3.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7万元,下降3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5.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单位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7.17万元,下降3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为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27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单位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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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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