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2023-01-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96636T/2023-02622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1-11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及农机化技术推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设施农机工程的区域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

  (三)提出农业机械化的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实施农用动力、运输机械、能源、农田作业机械、林业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水利机械、农副产品储藏加工机械等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制、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五)承担省、市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推广项目。

  (六)承担有关农机标准的起草、宣传、贯彻执行任务。

  (七)指导、协助有关生产厂家开发适应我市农村需求的新产品。

  (八)承担市农业局委托的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 

  (九)对县乡农机人员及广大农户进行有关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的宣传、培训。

  (十)承担农机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交流工作,并定期发布信息。

  二、机构情况

     单位全称: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机构规格:正科级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人数:13 人   实有人数:13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249.25万元,比2022年增长33.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25万元,比2022年增长33.3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249.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33.32%。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24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34万元,公用经费18.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33.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

  培训费1.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7万元。

  (三)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8.9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纳入市级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系统的项目共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绩效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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