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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0 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96636T/2021-05235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9-3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是天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天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政策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市外来植物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负责全市农业技术(农口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1.内设机构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16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政策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科、农田基建管理科、乡村建设管理科。

  2.所属单位概况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下属12个单位,分别是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天水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天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天水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天水市种子站、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天水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天水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天水市农村社会事业指导服务中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局系统在职人数为251人,离退休131人。

  二、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总收入465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据增加 841.42万元,增长22.0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5.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1%,是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805.98万元,增长21.44%,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社保缴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占 0%,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88.83万元,占 1.9%,是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9.45万元,增长79.89%,主要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增加;

  6.年初结转和结余 136.11万元,为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金额,根据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较上年决算数据减少62.32万元,下降31.41%,主要是项目实施完结的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共计支出474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据增加 883.48万元,增长22.85%。其中:

  1.基本支出 4246.48万元,占 89.41%;较上年决算数据增加 1002.57万元,增长 30.91%,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社保缴费增加的原因。

  2.项目支出 502.94万元,占 10.59%;较上年决算数据减少119.09万元,增长 19.15%。

  3.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较上年决算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4565.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5.98万元,增长 21.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5.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5.98万元,增长21.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3.48万元,增长22.85%。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保缴费增加。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36.08 万元,占0.8%,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42万元,占12.19%,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3.卫生健康支出170.99万元,占3.75%,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4.农林水支出3600.39万元,占78.33%,主要用于人员住房保障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支出未列入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227.02万元,占4.9%,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住房,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万元,占0.03%,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6.4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8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0.02万元,增长77.07%,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 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2.公用经费38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4万元,下降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折不扣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   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严格预算约束机制,坚决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得报销”的财经纪律,同时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各项支出预算。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20年本单位车辆购置费0元。

  2020年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公务用车运行费12.6万元,较上年减少1.97万元,下降13.52%。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公务接待费0.37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折不扣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大力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0.77万元,下降 0.4%,主要原因是本系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17.58%,主要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3%,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7%。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共有车辆 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8 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 2020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 2020 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预算支出项目9个,分别是综合执法监测经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检测经费、农机示范推广、农经工作经费、种子管理工作经费、植物检疫工作经费、执法监管和农民培训经费。当年财政拨款63万元,全年支出50.02万元,执行率为79.4%。通过自评,有7个项目结果为“优”,0个项目结果为“良”,2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

  十二、相关专用名称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交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的事业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 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附件2: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绩效自评附件(汇总).xlsx

  附件3: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绩效报告(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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