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21-09-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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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我中心是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工作有:负责全市耕地、肥料的监督管理和执行检查;承担全市土壤肥力、墒情、旱情等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组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其他土壤培肥技术;负责全市新型肥料、农田节水灌溉技术和设施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土壤肥料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及实施工作;按照《天水市循环农业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循环农业示范市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农业环保宣传和调查工作,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及“废旧农膜回收”的宣传及实施方案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全称:天水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正科级。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8人。 人员情况: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其他人员1人。 二、天水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373.3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增加138.5万元,增加58.97%。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52.3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120.5万元,上升51.97%,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事业运行支出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9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2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万,主要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费用、肥料利用率试验费用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 年度,中心支出为369.32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增加126.11万元,上升51.85%。其中: 基本支出304.67 万元,较2019 年度决算数增加82.82万元,上升37.33%,主要是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及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费用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64.65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3万元,上升202.81%,主要是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费用、单位科技项目、推广项目以及扶贫支出增加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35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5万元,上升51.9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42万元,上升49.98%。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4万元,占8.5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费、福利费、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科技项目支出4万元,占1.14%,主要用于科技局项目支持,完成年初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13万元,占3.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16.87万元,占4.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88.25万元,占81.81%,主要是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扶贫支出等,用于人员经费如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9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63.24 万元,较上年增加59.7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费增加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68万元、津贴补贴41.14万元、奖金6.98万元、绩效工资1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8.8万元、公务员补助3.01万元、住房公积金16.08万元、退休费8.27万元、生活补助0.41万元、奖励金59.7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41.43 万元,较上年增加23.12万元,主要是正常运转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9.21万元、印刷费1.71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43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取暖费1.95万元、物业管理费0.97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修(护)费1.73万元、培训费1.25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56万元、福利费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84万元,决算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68万元,下降200%;较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84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200%,变动原因为:下乡减少。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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