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0-09-17 作者: 点击数: | ||||||||||||||||||||||||||||||
|
||||||||||||||||||||||||||||||
|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省农广校指导和市农业农村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性农民培训等工作,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统筹协调、指导调研、总结宣传和服务管理;依托中央农广校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开展局系统专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及学历教育;围绕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在农广校系统和农业一线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参与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农业广播学校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编制6人。现有职工6人,退休人员7人。 二、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87.4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减少4.94万元,下降5.6%。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7.4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4.94万元,下降5.6%,主要是人员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减少6.42万元,减少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单位支出为87.4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0.86万元,下 降5.84%。其中: 基本支出82.43万元,占94.28%,较2018 年度决算数下降4.44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减少。 项目支出5万元,占5.72%,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6.42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年度间项目不同。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4万元,下降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4万元,下降2.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86万元,下降5.84%;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4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6.85万元,较减少6.4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奖励金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5.57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缴纳取暖费。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18年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1个项目共涉及资金5万元,自评得分是99.5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了培训。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关闭窗口】 | ||||||||||||||||||||||||||||||
无障碍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