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0-09-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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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双重职责。农技推广方面主要承担全市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部、省、市农业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收集农业技术、农产品供销信息,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农村能源技术推广方面主要承担我市的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县区能源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农村能源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负责农村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以及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情况的调研和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天水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天水市农业农村局。人员编制20人,现有职工21人,退休职工8人。 二、天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314.2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减少40.77万元,下降11.4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90.7万元,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2.51%。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37.36万元,下降11.3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2018年1-4月退休费由财政发放。 2.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为旱作农业项目补助的收入。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项目补助资金减少。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38.28万元,为跨年度项目和提前下达的项目,结转到当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减少3.44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年度间项目不同。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支出为291.7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1.53万元,增长0.53%。其中: 基本支出260.45万元,占89.27%,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31.29万元,占10.73%,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3.55%,主要是年度间项目不同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36万元,下降11.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36万元,下降11.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2018年1-4月退休费由单位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2万元,增长1.48%;完成年初预算10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4.0万元,占1.38%,主要用于科技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万元,占2.1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取暖及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取暖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279.88万元,占96.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农业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预算在单位,支出由财政统一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4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8.89万元,较上年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奖励金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1.57万元,较上年增加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单位取暖费支出,上年度单位取暖费由财政统一支付。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8万元,决算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10年以上,维修费用高。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9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18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10年以上,维修费用高。2019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0.91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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