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0-09-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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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工作有: 1、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资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管理。3、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4、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开展相关服务与监管。5、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登记,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乡村集体债权债务的清理。6、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工作,承办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7、研究提出农村集体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8、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和监测工作。9、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10、参与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隶属于天水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构无增减变动。单位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上年度在职职工10人,本年度在职职工10人,本年度在职人员无变化,离休上年度1人,本年度0人,原因是离休人员本年度去世。2名退休人员退休费上交天水市人社局管理。 二、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173.7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69万元,增长3.3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63.75万元,为财政补助资金,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27.60万元、农林水支出135.1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09.64万元、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经营25.5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4.24%。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1.04%,主要是在职工资普调、职务变动,项目变动等造成差异。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4.其他收入1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业务活动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3.3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16.5%,主要是项目实施完结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支出为181.7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21.07万元,增加13.1%。其中: 基本支出132.52万元,占72.78%,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04万元,增加7.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工资普调、职务变动等。 项目支出49.47万元,占27.22%,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03万元,增加32.13%,主要原因是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等业务项目本年度资金收入与支出比上年都有所增加,变动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万元,增长0.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万元,增长0.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工工资普调、职务变动,项目内容、金额变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万元,增加6.98%;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资及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抚恤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2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1名离休人员去世,使得抚恤金增长,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13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及全年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完成年初预算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预算与决算的名称、金额有所变动;二是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有所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2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1.27万元,较上年增加6.99万元,主要是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有所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0.98万元,较上年增加2.05万元,主要是业务工作加大的原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03万元,决算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司乘人员严格厉行节约意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9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03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司乘人员严格厉行节约意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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