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19-10-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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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及农机化技术推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农业机械化发展计划、设施农机工程的区域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 (3)提出农业机械化的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4)实施农用动力、运输机械、能源、农田作业机械、林业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水利机械、农副产品储藏加工机械等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制、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承担省、市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推广项目。 (6)承担有关农机标准的起草、宣传、贯彻执行任务。 (7)指导、协助有关生产厂家开发适应我市农村需求的新产品。 (8)承担市农业局委托的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 (9)对县乡农机人员及广大农户进行有关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的宣传、培训。 (10)承担农机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交流工作,并定期发布信息。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天水市农业局,核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站长1名,副站长1名。单位实有人数1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总数12名(副高3名,中级8名,初级1名),工勤技能人员2名(技师1名、高级工1名)。 二、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75.9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26.63万元,下降13.14%。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72.5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8.07%。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53万元,下降10.63%,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3.4万元,为上级单位拨付的项目款。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1万元,下降64.21%,主要是单位承担项目周期短,所需经费不多的原因。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4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支出为187.4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8.91万元,下降9.16%。其中: 基本支出155.57万元,占82.99%,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4.53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项目支出31.88万元,占17.01%,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12.08%,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53万元,下降10.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53万元,下降10.63%,原因:单位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19万元,下降9.34%;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普调、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其中: 1.农林水支出163.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普调、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完成年初预算43.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改由天水市人社局统一管理发放。 3.科学技术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1名退休职工的住房保障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5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45.51万元,较上年减少14.6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的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0.06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是业务工作加大的原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决算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3万元,增长17.65%;增加的主要原因:下乡工作量加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17.65%,变动原因为:下乡工作量加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2018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2.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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